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上海大学章程》相关规定,学术委员会是统筹行使学校学术事务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的校内最高学术机构,是探索教授治学的重要组织形式。上海大学第三届学术委员会成立于2022年9月2日,由我校25位来自不同学科的资深教授组成,现任主任委员为刘昌胜院士。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学术治理体系。校学术委员会下设教学指导、师资队伍、学科专业、科技发展、人文社科、实验室建设、学术道德、科技伦理和国防科技发展9个专委会,分别负责各专项学术事务的议事和决策。学术委员会在校内各二级学院设立学术分委员会,负责基层学术事务的议事与决策。学术分委员会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作为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
学术委员会将秉承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理念,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和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路径和运行机制,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制度和规范,积极在上海大学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师资队伍、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学风建设和科技伦理等学术事项上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服务学校发展战略,推进学校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