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3年度高校学术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创建时间:  2023/09/14  王镇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学术治理体系,提升学术治理效能,落实教授治学理念,有效推动我校“双一流”大学建设,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决定开展上海大学2023年度高校学术治理体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工作

相关要求如下:

一、有意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相关要求和方向进行申报,认真填写《上海大学高校学术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请书》(模板见附件)。学术委员会秘书处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课题研究价值、实践意义、工作基础及立项评审情况,从申报课题中择优确定拟立项课题,并予以公示。

二、2023年度课题指南如下:

1. 校学术委员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申报课题1项

2. 特定支持方向

(1)基层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运行机制研究;

(2)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现状及法规研究;

(3)科研论文的过程管理研究;

(4)其他相关自选方向。

三、各学院(部门)根据以上参考课题,组织人员积极申报,认真填写《上海大学高校学术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请书》,于9月27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电邮至:shu_ac@126.com。纸质版经所在二级单位(部门)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至行政楼902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四、各学院(部门)可根据相关工作和研究情况在特定支持方向课题中选报1个课题,同一学院(部门)避免重复申报。研究课题可跨单位联合申报,实行课题负责人制度。在研其他校级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此类课题。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6个月,对确需延长时间,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专家组讨论决定。

五、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通过评审的课题给予立项。立项结果将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并于10月中旬在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网页上公布。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将给予立项课题适当经费支持,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做好相应的配套工作。

六、课题负责人要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课题。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将适时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中期检查,课题负责人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结题报告。各项课题通过调研报告或论文的形式完成。

课题成果完成后,请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版,邮件主题标明“2023年高校学术治理体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结题报告”。

联系人:王镇

联系电话:66133255

邮箱:shu_ac@126.com

办公地址:宝山校区行政楼902办公室

                          上海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 9月 12日

  • 附件【课题申报表.docx】已下载



上一条:2023-2024年度上海大学学术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立项公示

下一条:关于印发《上海大学2023年学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