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1年度高校学术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创建时间:  2021/03/09  王镇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落实教授治学,完善学术治理体系,提升学术治理效能,促进我校“双一流”大学建设。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决定开展上海大学2021年度高校学术治理体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根据课题研究重要性及立项评审情况,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点课题3-5项,一般课题5-10项,重点课题从申报课题中择优确定。

二、选题可以根据参考课题指南,也可以在高校学术治理领域内自拟题目。参考课题指南如下

1.现代大学制度与教授治学;

2.高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能及其运行机制研究;

3.高校学科组织形式及其运行机制研究;

4.国内外学部制的实践与比较研究;

5.高校教师学术评价的内涵与要素研究

6.基层学术治理组织的职能和运行机制;

7.高校学术不端的预防与惩戒研究;

8.交叉学科背景下的科技伦理及其治理研究;

9.高校学术权力的制约因素研究;

10.校院学术治理体系关系研究;

11.其他相关自拟选题。

三、各学院(部门)根据以上参考课题,组织人员积极申报,认真填写《上海大学高校学术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请书》,于4月7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电邮至:shu_ac@126.com,纸质版盖单位章后,一式两份,报送至行政楼902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四、各学院(部门)可根据相关工作和研究情况选报1-2个课题,同一学院(部门)避免重复申报。研究课题可跨单位联合申报,实行课题负责人制度。在研其他校级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此类课题。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6个月,对确需延长时间,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专家组讨论决定。

五、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通过评审的课题给予立项。立项结果将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并于5月初在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网页上公布。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将给与立项课题一定经费支持,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做好相应的配套工作。

六、课题负责人要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课题。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将适时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评审。

各项课题通过调研报告或论文的形式完成。课题成果完成后,请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版,邮件主题标明“2021年高校学术治理体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结题报告”。

结题报告格式要求具体为:(1)标题用黑体三号居中;(2)标题下居中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写明单位名称及撰写人;(3)内容提要(150字以内)、关键词等表述文字用黑体小四号;(4)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小标题加粗,单倍行距;(5)参考文献(引文题目、书刊名、刊等)用宋体五号;(6)文章结尾须注明执笔人、工作单位、职务与职称、形成时间、详细通讯地址、邮编、主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用宋体小四号。

七、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成果进行评比总结。本次评选设一、二等奖和优秀奖等奖项。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并予以表彰和交流。

八、研究进度

2021年4月7日前,完成课题申报。

2021年5月6日前,立项评审及立项课题发布。

2021年5月—2021年11月,立项课题组开展研究。

2021年9月下旬,进行课题中期评审。

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课题结题报告(调研报告或论文)。

2021年12月底,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课题报告进行评审。

联系人:王镇

联系电话:66133255

邮箱:shu_ac@126.com

办公地址:宝山校区行政楼902办公室

附件申报表下载:学术治理体系理论与实践课题申报书(2021年度)

                                           上海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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